
2014年第3季度,山東省質(zhì)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抽查了全省31家企業(yè)生產(chǎn)的32個批次的工程機械(裝載機、挖掘機)產(chǎn)品,其中7家企業(yè)的7批次產(chǎn)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。
本次抽查依據(jù)GB 25684.1-2010《土方機械 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GB 25684.3-2010《土方機械 安全 第3部分:裝載機的要求》、GB 25684.5-2010《土方機械 安全 第5部分:液壓挖掘機的要求》、GB 20178-2006《土方機械 安全標志和危險圖示 通則》等標準的要求,對工程機械(裝載機、挖掘機)產(chǎn)品機械設備、運動部件、司機手冊的貯存、銳邊、硬管和軟管、基本出入口、備用出入口(緊急出口)、內(nèi)部照明、起動系統(tǒng)、意外操作、踏板、附屬裝置緊急降落、控制儀表盤、符號、制動系統(tǒng)(行車制動)、報警裝置、司機位置處的發(fā)射聲壓級、過熱部件、鉸接機架鎖緊裝置、擋泥板、過流保護裝置、蓄電池斷開、燃油箱和液壓油箱一般要求、滅火器、安全標志2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抽查發(fā)現(xiàn),山東永義重工機械有限公司、青州市推山重工機械有限公司、臨沂常泰工程機械有限公司、青島島宇機械有限公司、山東明宇重工機械有限公司、山東魯工機械有限公司、煙臺金陽建筑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(yè)的7批次產(chǎn)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,不合格項目涉及鉸接機架鎖緊裝置、滅火器、安全標志、司機手冊的貯存、制動系統(tǒng)。


